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公示
根据《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盐财规[2019]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拟对一批已达到使用年限且不能使用的电脑、设备等物资进行报废处理(拟报废固定资产清单详见附表)。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6月2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协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6662429。
拟报废固定资产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