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8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科协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科协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召开市科协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部署和巡察反馈会议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召开6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全面认领问题,逐条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125项。每月,组织对“市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等进行调度研究,实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推动整改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坚持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系统化、一体化、长效化推动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1个问题中共计40个问题已完成(含基本完成)整改,1个问题仍需长期整改;制定的125项整改措施,已完成(含基本完成)124项;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3个,形成了较为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强化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及党总支会议、党支部会议的“第一议题”。2024年9月以来,市科协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9次,市科协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召开会议42次,均已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市科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研究制定《2025年市科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按计划集中学习7次,开展交流研讨4次。三是举办市科协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四是举办市科协“四服务一加强”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3.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聚焦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目标,市科协党组成员围绕各自分管领域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4篇,提出了13项28条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关于重塑市科技馆发展活力的调研与思考》获得市委分管领导批示肯定,《专利赋能创新 “智”撑企业发展》经验文章被《江苏科协》《江苏科技报》刊发,科技小院建设工作相关信息被《盐城快讯》采用。
4.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办市科协“四服务一加强”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指导学会(协会)功能型党组织更好发挥“堡垒”作用,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举办“讲好科学家故事,弘扬科学家精神,做新时代追梦人”主题演讲比赛等“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系列活动,在市科技馆举办《星芒耀华夏》——中国科学家精神主题展,设置盐城籍“两院”院士图文展,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市科技馆科学家精神系列展览入选2025年度省科协科学家精神特色展览。三是推进盐城市大数据集团、悦达集团盐海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等20家重点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成立了科协组织,通过建设服务载体、扩大组织覆盖,加强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引领。四是围绕建设有温度的“科技工作者之家”目标,建成“科协代表之家”。
5.关于“群众性特征彰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在全市新成立企业科协40家,不断提升科协组织在科技工作者群体中的归属感。二是建立健全《盐城市科协密切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制度》,对联系科技工作者工作进行细化规范,构建畅通稳定的联系渠道。三是加强对科技人才的举荐培养,推荐36个项目参评第十二届淮海科学技术奖,推荐1名科技工作者参加中国科协“领航计划”国情研修活动、3名青年科技工作者参加省科协党性教育培训班。今年,托举资助的50名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基层一线人员占比40%,企业人员占比32%。
6.关于“助力新质生产力动作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紧扣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广泛征集科技工作者意见建议。《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特色农业发展的建议》获得市领导批示肯定。二是联合市科技局开展2025年度盐城市自然科学软课题研究工作,力争形成10项优质课题成果供领导决策参考。三是组织建言献策工作业务培训。2024年9月以来,举办专题培训3次,取得了较好成效。
7.关于“服务创新发展的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市科协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对年度各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以印发工作要点的形式对今年工作项目进行发布。二是鼓励引导全市举办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联合市社科联、市财政局对2024年全市72项学术活动进行资助,累计资助金额145.86万元。三是实施服务企业创新发展行动,加强对中国科协专利信息资源系统平台的推广应用。2024年,有51个专利应用案例被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确定为优秀应用案例。四是推动国家轨道交通装备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与盐城师范学院围绕绿色低碳学院建设签订合作协议。五是提高活动举办质效。活动内容安排聚焦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参观考察活动。举办可再生能源领域“会企地对接活动”、中国(盐城)绿色低碳产业国际创新创业大赛、第十届“科创江苏”创新创业大赛(盐城赛区)竞赛活动、院士专家报告会,承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可再生能源优秀科技作品竞赛决赛、“双碳”目标下能源转型研修班等高层次活动,汇聚链接创新资源,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增智赋能。
8.关于“科技引领创新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企会协作“精品”项目15个,推动学会与企业在产学研等方面深度合作。二是推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与市科技局、市科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盐城环保高新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服务我市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聚焦产业发展,大力培育优质科技项目,建成院士专家创新中心4家、省级以上科技小院5家,入选“科创江苏”专项计划项目4个。四是推动2名高层次人才与江苏沿海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中心签订技术委员会委员合作协议书,共同服务我市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9.关于“科普‘主力军’作用发挥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举办市科协“四服务一加强”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科普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组织开展《盐城市公民科学素质提升路径及对策》课题研究,探索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新方法、新路径。三是推动科普工作提档升级,组织各县(市、区)科协和42个科普教育基地,集中发布11条精品科普研学线路,合力打造“四色盐城·探索未来”科普研学社品牌。四是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的科普需求,有序推进市老年科技大学和亭湖、东台、阜宁老年科技大学建设。
10.关于“科普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实施市级公益性科普活动资助项目25个,引导市级学会(协会)和热心公益的企事业单位开发线上线下科普课程、研发科普产品、举办科普活动。二是指导市科技馆开通微信直播账号、抖音直播账号,打造一体化网络传播平台,对科学实验、科学课程和科普剧进行视频直播,今年以来,发布科普小视频71条,开展线上直播142场。三是按期完成市科技馆二楼东侧儿童科技乐园展厅改造、防震减灾专题馆展项升级维护、二维码数字化语音导览服务系统增设、4D影片引进等项目,进一步优化展示效果,提升场馆吸引力。今年以来,市科技馆开放日参观人数累计17.3万人次,同比增长72%。四是加强与市内各学校、单位之间的联系,推动市科技馆与驻盐高校、中小学学校等合作,实现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11.关于“引进展品使用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查明引进上海科技馆13项展品的情况。二是研究制定《市科技馆展品展项使用管理办法》,完善《展品维护保养技术规范》《多媒体展品专项维护标准》等配套文件,形成“1+N”制度体系规范展品展项使用管理。三是建立引进展品“专人专责+动态跟踪”机制,定期跟踪问效。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12.关于“科技智库‘智囊团’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申报省科协智库项目。5人获省科技智库计划(青年)项目立项,4人获省科技智库计划(面上)项目立项,2个科技工作者调查站点入选省决策建言项目。二是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与培养,每年优选不少于30名科技工作者充实科技智库专家队伍。三是组织开展2025年盐城市自然科学软课题研究,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专业领域,力争形成10项优质课题成果供领导决策参考。
13.关于“课题研究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科技领域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开展深入研究,从研究成果中优选报送科技工作者建议和政协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特色农业发展的建议》获得市领导批示。今年,6项优秀课题成果被市政协立案,在立项结题的课题中占比6.4%。其中,《关于我市低空经济发展的现状、问题和对策研究》被列为市重点提案由市领导牵头督办。
14.关于“进位争先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赴先进地区学习经验做法,对标对表,确保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要求。二是举办全市科协系统“四服务一加强”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中国科普研究所专家围绕科普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增强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与盐城师范学院等驻盐高校协作,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课题研究和科普项目合作,整合优质科普资源,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
15.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市科协党组会议,专项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和改进措施。二是研究制定《市科协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三是扎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通过集体谈话、案例学习、专题教育等方式,累计开展廉政教育14次。
16.关于“对下监管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执行提醒谈话制度,强化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管理教育。二是对市科技馆存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办,优化市科技馆议事决策程序和参与人员。三是指导市科技馆党支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对市科技馆的日常监管。市科协党组按照规定研究确定市科技馆“三重一大”事项,市科协分管领导不定期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到市科技馆调研指导,掌握了解科技馆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
17.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市科协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市科协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市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召开廉情分析会,认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围绕管理监督重点等排查出廉政风险点27个,制定防控措施82条。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学点,邀请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关同志作作风建设专题辅导和采购业务知识培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升综合能力水平。四是修订完善市科技馆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把控采购流程、文件等事项。
18.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市科协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有针对性地设置清单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自觉改进作风。三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各类文字材料的审核把关。
19.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市科技馆健全完善《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财政部门意见,积极处置违规列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三是要求市科技馆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编制专项补助资金使用预算,实行单列单支、专账核算。2024年以来,市科技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均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专款专用。
20.关于“预算编制不精准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市科技馆规范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协调使用市科技馆被收回的结余资金。三是指导市科技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优化专项资金使用成效,加大直接科普服务投入。2024年8月,市科技馆2次召开预算编制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展区改造、展品维修维护、科普拓展教育活动等项目预算。下一步,将严格执行预算,定期汇总分析预算执行情况,确保预算精准使用。
21.关于“超标准发放政府购买用工人员薪资”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20〕3号)和每年市财政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工资预算标准,指导市科技馆结合人员学历、工作岗位、工作年限及工作表现等实际,优化工资项目构成,重新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的薪酬方案。
22.关于“费用支付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市财政各项制度规定,并严格执行。二是进一步明确劳务费发放有关要求,规范报批程序,杜绝由经办人员转账代付的错误行为。三是强化对财务经办人员的经常性廉洁教育和提醒,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四是针对科协代表之家环境项目经费支付存在的问题,已于今年4月组织人员完善了项目验收手续。
23.关于“招采过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市科技馆健全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对项目招采过程进行全面规范。二是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引入3家具备造价资质的专业单位,为市科技馆拟实施的改造项目提供预算编制服务。三是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在项目招采时,准确区分项目属性;在招标文件拟制时,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坚决杜绝歧视性条款;在评标办法中对主观分项目内容进行合理量化,规范评委自由裁量权,确保评标结果客观公正。2024年5月以来,市科技馆实施的23个预算1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均合理确定项目属性、设置资质条件,杜绝了歧视性条款。
24.关于“评标过程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对评标打分汇总错误的项目进行“回头看”,责成招标代理公司重新核算并修正汇总分值,确认不影响中标结果,并出具情况说明存档备查;个别评委在填写打分表时出现涂改,已联系评委对打分表格涂改处进行签字确认并出具评委情况说明存档备查。二是邀请市采购中心专家专题辅导政府采购业务知识,提升评标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通过书面方式对招标代理公司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评审环节公正规范。2024年5月以来,市科技馆实施的14个招标代理项目均采用电子化方式登记评标内容信息,评标过程高效规范。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5.关于“涉嫌围标串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对市科技馆相关项目进行“回头看”,委托招标代理公司对项目投标单位情况进行核实,并出具书面报告存档备查。二是在项目招标时广泛发布招标公告,扩大公众知晓率,让更多投标人参与投标。2024年5月以来,市科技馆实施的23个预算1万元以上项目,均通过市科技馆、市科协官网或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公开采购。其中,14个招标代理项目的平均响应供应商数量达到6.29家。三是加强对采购实施过程的监管,实施过程中,项目采购小组对项目组织实施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26.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指导市科技馆规范项目管理,明确市科技馆计财部牵头负责项目采购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持续推进项目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对市科技馆相关项目重新进行评估验收,整理完善施工管理资料并进行归档。四是组织核查33个项目的档案资料。其中,18个项目档案材料齐全,15个项目缺少中标通知书。下一步,市科技馆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按照工程类项目管理要求,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工程类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
27.关于“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全年工作的统筹性谋划、全局性思考,在市科协八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对今年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二是举办市科协“四服务一加强”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等,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党性修养、担当意识和业务素质。三是市科协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深入调研,加强思考,形成调研报告4篇,提出一系列改进工作的措施。
28.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市科协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会前充分酝酿,会上集体商量,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非党组成员参会不表态等规定。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要求,指导市科技馆制订《市科技馆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市科技馆支委会研究讨论、作出决定的事项。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巡察整改责任清单》等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29.关于“决策效率低下”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市科技馆班子成员分工,增加3名参与议事人员,“三重一大”等事项充分酝酿,在市科技馆支委会研究通过后,由市科协党组研究确定。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在市科技馆4楼行政区域新建党员活动室,为党员活动开展提供阵地保障。三是召开市科协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市科协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就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提要求,树立干事创业的正确导向。
3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要求列入市科协今年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和推进。二是召开市科协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专题部署。三是健全完善市科协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管理规定,对信息发布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并明确专人进行管理。
31.关于“保密工作组织领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市科协保密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管。二是修订完善《市科协网站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要求,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严格执行《微信使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保密制度,加强对涉密文件、资料的日常管理,强化全员保密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泄密案例的典型通报,举一反三,常态提醒。
32.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市科协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对市科协党建工作进行专题部署。二是研究制定《市科协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将“七一工作法”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并推动落实。三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党组领导班子在述职述廉时对党建工作进行述职。四是加强对学会党建工作的统筹指导,将学会党建活动融入学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要求学会把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五是指导市天文学会、市心理学会、市计量测试学会、市机械工程学会、市抗癫痫协会等5家市级学会成立了功能型党支部,市级学会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3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通报了上次会议问题整改情况,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二是研究制定市科协2025年党课教育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目前,市科协党组成员以及机关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均按计划讲授了党课。
34.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费制度等制度,按要求召开相关会议、上好党课、收缴党费,通过规范做好各类党内事务,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二是研究制定市科协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按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现场教学等活动。
35.关于“党组织换届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业务能力培训,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成立由纪检委员、党员代表组成的选举监督小组,对今后开展的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程监督。2024年11月,市科协机关党总支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严谨合规,档案齐全完整。
36.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组织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回头看”,针对存在问题形成整改报告,制定改进措施。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建立“一人一档”党员入党资料册,贯穿党员发展工作全过程,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资料完整、合法合规。
3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统筹谋划,推荐晋升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各1名,推荐提拔一名副处职干部;提拔使用2名“80后”正科职干部和1名“85后”副科职干部,晋升1名三级主任科员,推荐1名“名校优生”挂职乡镇副镇长。
38.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参加市委组织部开展的组工干部专题培训,提升组工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的审核把关,组织专人对干部档案逐卷逐页“回头看”,查漏补缺。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干部任职前公示程序,按要求从发布公示第二天起算公示时间。
39.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明确专人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定期对任免表、工资表、考核表等进行归档。2名名校优生档案已按要求进行了归档整理。
40.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结合本次巡察反馈的问题,统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一体推进整改落实。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对基层学(协)会指导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定期跟踪反馈机制,及时跟进学会换届、年检等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指导协调。目前,指导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市医学会完成换届,督促不能正常运转的市桑蚕学会完成注销。二是推动在不同领域发起成立科技社团,新成立了市抗癫痫协会、市无人机科技教育学会、市数字经济学会等3家科技型学会组织。三是进一步优化省科技小院、院士专家创新中心、百篇优秀论文、淮海科技奖等项目的推荐申报流程和要求,简化程序,提升质效,切实提高项目申报的便捷度。四是举办院士专家报告会、“科创江苏”创新创业大赛(盐城赛区)竞赛活动,为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挖掘和培育了一批具有高成长性和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项目。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实整改责任链条。进一步拧紧责任螺丝,党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月调度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带头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对整改成效亲自把关、亲自验收;各责任部门根据整改方案,进一步制定完善本部门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到人、时限到天,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倒逼整改责任落实落细。
(二)聚焦重点难点,深化专项整改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进行再梳理、再聚焦,实施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整改进展情况及时优化责任分工,防止出现责任真空和任务断档。由市科协学会部牵头,对尚未完成换届的5家学会,持续靠前服务,协调解决学会在换届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制定科学合理的换届方案,在9月底前督促完成换届工作。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建立整改成果定期回看制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每季度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是否持续落实、整改成效是否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建立整改成效评估机制,邀请基层党员、服务对象等参与整改效果评价,对群众满意度低的整改事项,责令重新整改,直至群众认可满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662424;邮政地址市行政中心2424室;电子邮箱yckxzxb@126.com。
中共盐城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
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