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0 09:32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协、城南新区科协,市级各学会(协会),市直各科协:

为进一步弘扬爱国奋斗精神,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技创新,建功立业新时代,经研究,盐城市科协决定在今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开展先进科技人物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的人感染带动身边人弘扬爱国、奋斗、奉献主旋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具有中国国籍,在组织实施“三市”战略、深入推进“两海两绿”、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中,在前沿突破、短板攻坚、创新创业、科学普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作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一)政治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淡泊名利、默默无闻、品德高尚。

(三)扎根基层。长期在基层一线从事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工程技术、科技扶贫、农林推广、科研辅助、医疗卫生、水文气象、科技教学等科技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四)事迹感人。不惟荣誉、不惟奖项、不惟头衔、不惟职称、不惟年龄,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具有突出的代表性、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传播价值。

二、推荐要求

(一)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宣传的对象要按照推荐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做好包括人物信息和事迹材料等的核实审定。

(二)推荐名额。各县级科协推荐人选2—3人;市级各学会(协会)、市直各科协推荐人选1—2人。

(三)照片要求。所有推荐人选要提供在科研、学习、工作一线的照片3张以上备选。照片的主题要鲜明,人物主体要突出,能反映推荐对象在科研、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良好风貌。照片采用JPG格式报送,大小不小于3MB,并附上简短说明。

(四)扩大宣传。择优向省科协推荐到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组织的“身边的榜样——江苏知识分子群像群塑”活动。另外,各级科协和学会要结合实际,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期间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宣传。既要加强与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主要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合作宣传,也要充分运用科协系统自有的平台开展宣传,还可以通过编印事迹汇编形式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报送办法

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优秀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推荐表(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电子版,并于5月20日前发至邮箱:

联系人:马春阳,联系电话:86662424。

关于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开展宣传的通知.docx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